停班停課誰決定?何時宣布?門檻是什麼?
By 停了沒編輯部 · Updated 2026-06-28
一句話結論
停班停課由各縣市首長(直轄市長、縣市長)決定,非中央統一宣布。依據《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》,縣市首長參考氣象署預報與風雨觀測後做判斷,參考門檻不是硬性標準——首長有裁量權。
誰有權宣布停班停課?
依據《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》第 4 條,天然災害發生時,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得視實際情形,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。這意味著:
- 不是中央統一宣布——同一個颱風,台北市和新北市可能有不同的決定
- 不是自動觸發——即使風雨超過門檻,仍需首長正式宣布才生效
- 不是氣象署決定——氣象署提供預報資料,但決策權在縣市首長
實際決策流程:氣象署發布警報 → 各縣市災害應變中心開設 → 首長召集會議(參考氣象預報、風雨觀測、災情回報)→ 首長宣布是否停班停課。
四個宣布時段
作業辦法規定了四個主要宣布時段:
1. 全天或上午停班停課
前一日晚間 19:00–22:00宣布。這是最常見的時段——多數縣市會在晚間 20:00–21:00 陸續宣布隔日停班停課。如果颱風路徑明確、影響範圍確定,通常會在前一天晚間就宣布。
2. 上午停班停課補發
當日清晨 04:30 前宣布。如果前一天晚間尚無法判斷,但清晨風雨明顯加劇,縣市首長可以在 04:30 前補發上午停班停課。這種情況下,民眾可能在出門前才收到通知——建議開啟手機緊急通知功能。
3. 下午或晚間停班停課
當日上午 10:30 前宣布。適用於上午照常但下午風雨加劇的情況。部分縣市會在上午 9:00–10:00 左右宣布下午停班停課。
4. 特殊狀況——隨時宣布
災情急速惡化時,縣市首長得隨時宣布停班停課。例如:突然發生土石流、大規模淹水、橋樑封閉等緊急狀況。這類宣布通常透過災防告警系統(PWS)推播到手機。
參考門檻(不是硬性標準)
作業辦法附列了參考門檻,但特別強調「得視實際情形」——也就是說,門檻只是參考,不是硬性規定。
| 項目 | 參考門檻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颱風——平均風力 | 7 級(蒲福風級) | 陸上觀測值 |
| 颱風——陣風 | 10 級以上 | 陸上觀測值 |
| 豪雨——24 小時累積雨量 | 350mm(平地)/ 200mm(山區) | 也可能用時雨量 80mm/hr 判斷 |
| 土石流/淹水風險 | 依農委會土石流警戒值/水利署淹水警戒值 | 預警性宣布 |
| 其他天然災害 | 依實際情形 | 地震、海嘯等 |
實務上,低於門檻也可能宣布停班停課(例如:風力剛到 6 級但預估會持續增強、山區已有土石流跡象),超過門檻也可能不宣布(例如:風力達標但僅持續短暫時間、市區交通未受影響)。首長的裁量空間很大。
部分地區停班停課
同一個縣市內,可以只宣布部分地區停班停課。例如:高雄市宣布那瑪夏、桃源、茂林停班停課,但市區照常上班上課。這稱為「部分地區停班停課」,在作業辦法中是允許的。
部分地區停班停課的判斷標準通常是:(1) 山區土石流風險高;(2) 沿海低窪地區淹水風險高;(3) 特定區域交通中斷。
私部門(公司行號)怎麼辦?
停班停課適用範圍是政府機關與學校,私人公司不強制比照。但勞動部訂有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提供以下保障:
- 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,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請事假
- 但雇主可以不給當日工資(因勞工未提供勞務)
- 若雇主要求出勤,應給付當日工資,並注意勞工通勤安全
- 勞工自願出勤,雇主應給付當日工資
實務上,大多數公司會比照政府停班停課,但建議事先確認公司的人事規定。
如何第一時間收到停班停課通知?
- 開啟手機災防告警系統(PWS)——設定 → 通知 → 緊急警報
- 關注各縣市政府官方 LINE 帳號或 Facebook 專頁
- 使用停了沒即時查詢工具——自動追蹤 22 縣市停班停課狀態
- 收看電視新聞跑馬燈——仍是最快管道之一
常見誤解
- ❌ 氣象署發布颱風警報就自動放假——錯,需縣市首長正式宣布
- ❌ 全台統一停班停課——錯,各縣市獨立決定
- ❌ 風雨沒超過門檻就不會停班停課——錯,首長有裁量權
- ❌ 私人公司一定要比照——錯,非強制但多數會比照